2024年四季度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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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6日—12月16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和电话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号东和银都B栋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组织人事处1607室
邮编:400020
举报电话:023-89183585
三、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对于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面试资格复审需知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面试资格复审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号东和银都B栋11楼大会议室。
(三)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2)。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
1.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2024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