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5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6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16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5月16日之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以招聘岗位表中的具体要求为准。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以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19日18: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0日18:00。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安排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须携报名信息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工作,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未提交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考核
一般采取面试或考核等方式,也可增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等内容。具体考试考核方式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特点、报名情况综合确定。
(二)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注意事项等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由各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招聘结果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此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
消息来源:西安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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