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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碧江区面向区内公开教师实施方案(招30人)
07月22日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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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碧江区2024年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在职在编教师实施方案(7月22-23日报名)(招30人)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健全教师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缓解主城区部分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不足,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在职在编教师到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副区长任副组长,教育、人社、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选调在职在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负责教师选调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

二、选调工作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调条件、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程序进行。

三、选调计划

(一)考试调动在职在编教师共30名(小学18名、初中12名)。

(二) 工作业绩突出在职在编教师直接调动10人。直接调动人员不影响现有评聘职称工资待遇(基层副高除外)。

具体选调岗位计划详见《碧江区2024年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选调在职在编教师职位表》。

四、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本次选调范围面向除锦江街道、河西街道(不含八官希望小学)、环北街道、铜兴街道(不含寨桂小学)以外的碧江区内乡(镇)及新区中小学、区职校在职在编教师(不含已交流到新老城区学校的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报考人员必须是在职在编正式教师,近五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见习期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3.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满五年及以上教龄。

4.报考初中学校相关职位的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专业)与报考职位相同;报考小学相关职位的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专业)与报考职位相同。

小学教师不能报考初中教师职位,中学(区职校)教师可报考小学相应学科职位。中学(区职校)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可以报考小学科学教师职位。高中(区职校)可以报考初中教师职位。

5.截止1989年8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级教师、任期内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或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拔尖人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对象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截止1984年8月31日)。工作业绩突出直接调动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截止1979年8月31日)。

6.语文岗位须取得二甲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其它学科须取得二乙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7.工作业绩突出直接调动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须是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及近三年在市、区学生学业质量统测中,所任教学科学生学业成绩至少有四个学期在我区同类同级学科中位列前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酒驾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

5.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

6.未经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乡<镇>小学须经中心校同意)。

7.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8.其他经选调在职在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参加选调的。

五、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采取发布选调信息-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发布选调信息

本次选调信息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bjq.gov.cn)和“碧江微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3日(每日09:00-17:00)。

2.报名地点:碧江区教育局(碧江区行政中心5号楼六楼620会议室)。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按照选调条件提供相应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复印部门公章并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8)一寸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9)工作业绩突出直接调动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区级以上骨干教师证书及碧江区教育局教研室出具的学生学业成绩位次证明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调对象及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已办理调动的,退回原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缴费

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交费成功人员视为报名成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参加选调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面试采取试讲,面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现行教材。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面试成绩在“碧江微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在末位并列的,进行加试。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与选调职位数的比例为1:1.5,成绩末位并列一并纳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确定拟调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控制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原则确定拟调人员(即: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和小学语文、数学学科,50名教师以上学校,每科最多拟调2人,50名以下的学校,每科最多拟调1人;其它学科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原则上最多拟调1人,如有富余,可拟调2人)。在“碧江微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以上原则,由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相应学校中确定拟调同一学科职位人员,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以教龄长者优先。如选调学科未录满的,从符合条件且愿意调剂的相应学科参考教师中,按面试高低依次进行补录,一经录调不允许放弃选调;若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人员不够,则剩余选调职位取消。拟调入人员名单报经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区教育局组织拟调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校选岗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和区编办分别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拟调教师须在原工作单位完成本学期相关工作后,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本人人事、工资、组织关系等转入选调学校。

除直接调动人员不影响现有评聘职称工资待遇。考试选调的已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调入学校后,如个别所聘学校暂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按照省、市、区有关政策,先低聘用至相应岗位,其任职资格连续计算。

六、选调纪律

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选调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选调方案一经公示,将严格遵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优秀人才选调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七、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在选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参加选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要求的,经查实后,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选调工作所有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均不进行递补。

(三)选调工作由铜仁市碧江区选调在职在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碧江区选调在职在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56-5420838(碧江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0856-5235716(碧江区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0856-5321589(碧江区教育局机关纪委)

附件1:碧江区2024年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在职在编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2:碧江区2024年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在职在编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碧江区2024年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在职在编教师业绩证明.docx


碧江区2024年选调在职在编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