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单选题 42.按份共有:指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财产份额对其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根据上述定义,下面哪种情况属于按份共有?

A

郑家有兄妹二人,均已结婚成家,哥哥开办了东方出租汽车公司,妹妹开了凤凰洗印社

B

张氏两兄弟各投资一半共同购买一台拖拉机,他们按1∶1使用和收益,也按1∶1承担保养和修理费用

C

向阳发屋和东风快餐店都是刘阳阳和李进夫妻开的

D

王红与钱放所租住的三间房屋是吴氏夫妻和李氏夫妻一起建成的

正确答案 :B

解析

【金标尺答案】B
【金标尺解析】本题考查定义判断。
第一步,看提问方式,本题属于选是题。
第二步,找关键信息。
①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财产份额对其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东方出租汽车公司和凤凰洗印社,是兄妹二人分别独立开办的,属于个人的独立财产,不是“共有财产”,不符合定义;
B项:张氏两兄弟各投资一半共同购买一台拖拉机,并按1∶1使用和收益、承担保养和修理费用,属于“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财产份额对其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符合定义;
C项:向阳发屋和东风快餐店,属于刘阳阳和李进夫妻的“共有财产”,但未体现“按照预先确定的财产份额对其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不符合定义;
D项:王红与钱放所租住的三间房屋是吴氏夫妻和李氏夫妻的“共有财产”,但未体现“按照预先确定的财产份额对其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不符合定义。
因此,选择B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