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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91. 关于事实一,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赵某、孙某不构成共同犯罪

B

赵某、孙某构成诈骗罪

C

赵某、孙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D

赵某为主犯、孙某为从犯

正确答案 :C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CD。考查法律-刑法。
A项:《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故A错。
BC项: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题中,赵某、孙某谎称绑架、敲诈数额较大的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故B错、C对。
D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故D对。
综上,故本题选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