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考帮APP
让考事变得更简单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事考帮
A
损害的发生是教育法律救济的基础
B
教育法律教济的目的是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C
教育法律救济具有权利性
D
教育法律救济不具有监督性
E
教育法律救济不具有补救作用
正确答案 :B C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救济。 教育法律救济指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教育法律救济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其一,教育法律救济是以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为前提的。其二,教育法律救济的目的是补救受害者,使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其三,教育法律救济不仅能补救受害者,也能控制国家机关及其职能人员依法行政,即教育法律救济具有补救与监督双重作用。B、C两项正确。 A项:纠纷的存在是教育法律救济的基础。与题干不符,故排除。 D、E两项:教育法律救济具有补救与监督双重作用。与题干不符,故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BC。
相关试题
2.教育法律救济的主要方式是( )。
5.下列属于教师申诉范围的是( )。
25.张老师因上课连续迟到,学校依据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其记过处分,并停发半年绩效工资,张老师不服处理结果,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诉讼,张老师的申诉不符合非诉讼的申诉制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不予受理。( )
10.下列哪一项不是教师申诉制度的环节?( )
26.教育法律救济以侵权损害事实为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该条款包含的教育法律救济方式有( )。
教育申诉制度的性质是属于( )。
4.法律救济是由法律规定的补救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一种制度。其特征有( )
7.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日内,作出处理。
10.仲裁裁决做出后,当事人不能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8.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可以通过行政渠道、司法渠道和调解渠道进行法律救济。( )
1.教育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合法权益并保证法定义务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