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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4、关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张某失踪后,其已成年子女为其代管财产

B

王某的姐姐用他的财产偿还他失踪前的贷款

C

杨某下落不明三年后,其邻居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D

方某因地震失踪两年后,其妻子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 :C

解析

【金标尺答案】C
【金标尺解析】本题考查法律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
告为失踪人并设立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制度。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故A选项正确;
《民法总则》第四十三条规定: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王某的姐姐可以成为财产代管人,可以用他的财产偿还他失踪前的贷款,故B选项正确;
宣告失踪需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利害关系人为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等; 利害关系人之间没有排斥效力,任一申请人都可以申请。邻居并不是张某的利害关系人,故不能申请选考失踪;C选项错误;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推定其
死亡,宣告结束失踪人以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一般情况下,须下落不明满 4 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须满 2 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且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无期间限制。因意外事件地震失踪两年后,其妻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D选项正确。
故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