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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初中班主任王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给小丽的信件。王老师便在班会中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严厉地批评。第二天高某便离家出走了。高某家长找到了学校,要求王老师协助找到高某。王老师解释说:“作为老师,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在家中离家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阅读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王老师的哪些故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以及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4分) (2)王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4分)

解析

事考帮解析:(1)王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因此王老师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2)王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王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在本材料中王老师因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