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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犯罪预备
B
犯罪既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李军丢掉钥匙的行为,属于在自动放弃犯罪,构成犯罪中止。故本题答案为C。
【本题已经审核无误,答案解析无误,请仔细阅读题目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