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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13. 张某于2020年1月1日与甲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从事销售工作,2022年6月30日,甲公司未支付张某5月份的工资。2022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关于该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张某应当在2023年6月30日前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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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

解析

【事考帮答案】×。考查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六条第一、三款 本规则第二条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人事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人事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人事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张某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故本题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