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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60. 2022年4月,王某与何某经人介绍认识,并于同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发现何某行为异常,经常自言自语,甚至无故离家出走,之后从何某父母口中得知,何某婚前患有精神疾病,只是在与王某结婚时,病情得到控制,没有如实告知王某。后经王某调查,何某最早于2021年2月到专业精神疾病病院治疗过,经医院诊断,何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病历家族史一栏记载何某母亲、舅舅、外婆有精神分裂症病史,后何某多次到治疗。关于王某与何某的婚姻效力,说法错误的有( )。

A

属于无效婚姻

B

属于可撤销婚姻

C

属于有效婚姻

D

属于效力待定的婚姻

正确答案 :A C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ACD。考查法律-民法。《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何某患的精神疾病属于重大疾病,且该疾病具有家族遗传史,婚前未如实告知王某,王某可撤销该婚姻。故B对、ACD错。综上,故本题选ACD。
【事考帮提示】本题为选非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