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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丢失了一只宠物金毛犬,乙捡到后,以自己的名义赠送给了经营宠物商店不知情的好朋友丙,后丙以正常的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很快被甲发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甲有权直接要求乙赔偿损

B

甲有权要求丁返还金毛犬,但应支付相应费用

C

丙善意取得金毛犬的所有权

D

丁善意取得金毛犬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A B

解析

【事考帮答案】AB。考查法律-民法。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据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点。第一,遗失物是不能被善意取得的。故CD错。第二,权利人甲既可以选择直接要求无处分权人乙赔偿损失,又可以选择找受让人丁返还金毛犬。又由于丁是在有经营资格的丙这里买到的,所以甲在要求丁返还金毛犬时应支付对应费用。故AB对。
综上,故本题选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