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单选题 14.在第一次撞人后,乙极力让甲逃离现场,下列关于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不构成犯罪

B

因没有事前的通谋,故不与甲构成共同犯罪

C

构成交通肇事罪

D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金标尺答案】C。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本案中,甲、乙共同犯罪,均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本题答案为C。 A项: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B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乙和甲构成共同犯罪。 D项: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乙的行为属于故意,并非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