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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0.甲有两个儿子——乙和丙,甲自书遗嘱将所有遗产全部留给长子乙。乙与丁婚后育有一女戊,一子己。后乙遇车祸死亡,丁未再婚,对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五年后,甲死亡。下列哪些表述正确?( )

A

甲、丙、丁、戊、己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B

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

C

戊、己无权继承甲的遗产

D

丁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正确答案 :D

解析

【金标尺答案】D。本题考查民法典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丁有权继承甲的遗产,D项正确。
A项:丙是乙的兄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甲、丁、戊、己均属于乙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因此丙无权继承乙的财产;
B项:甲自书遗嘱将所有遗产全部留给长子乙。但是当乙作为唯一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甲死亡,甲未制定其他遗嘱,按法定继承,丙属于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C项:乙先于甲死亡,乙的子女戊和己有权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故本题答案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