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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5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某县委书记说法中哪些是不对的( )。

A

该县为了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引进一名博士担任副县长,有人提出副县长要通过人大选举产生,县委书记认为,县长需要经人大选举,副县长可以任命委派

B

该县被确定为民族自治县,县委书记指示:县法院和县检察院院长应该更换为自治民族公民

C

该县地域广阔,已设立三个区公所管理所辖31个乡镇,有人提出,应该报请上级政府批准,县委书记提出经县人大通过即可

D

县委书记指示为提高村民委员会的整体素质,抽调一批高校毕业生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

正确答案 :A B C D

解析

金标尺答案:ABCD。
本题考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产生。
金标尺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拥有选举县长和副县长的职权。故副县长也必须经过选举产生。故A项说法错误。《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五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指自治区、自治州、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十七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法院和检察院不是民族自治机关,院长和检察长不是必须由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故B项说法错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设立区公所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故C项说法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故D项说法错误。
故本题答案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