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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4. 张某和许某系夫妻,共同经营了一家服装厂。经营期间,许某曾向银行借款50万元用于服装厂的日常运营。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共同经营的服装厂归张某所有,共同所有的住房归许某所有。协议签订后,服装厂因经营不善难以偿还银行借款。关于该笔借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应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

B

应由张某和许某承担按份责任

C

应由许某承担全部责任

D

应由张某和许某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D。考查法律-民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题中借款用于经营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服装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