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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6. 下列选项中,关于发文字号说法正确的有( )。

A

发文机关代字使用错误

B

发文顺序号前不应加“第”字

C

发文机关嵌字使用正确

D

符号使用错误

正确答案 :A B

解析

【事考帮答案】AB。考查公文-格式规范。
A项:“川办”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发文机关代字,本文的主办机关机关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因此发文机关代字应为“川府”。故A对。
B项: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自每年1号文件起按发出顺序编排,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故B对。
C项:本文使用的文种为通知,发文机关嵌字应为“发”。“呈”用于上行文。故C错。
D项:发文字号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起来,使用正确。故D错。
综上,故本题选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