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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七
B
十
C
二十
D
三十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教师申诉制度相关知识。 《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D项正确。 A、B、C三项:时间描述均错误。与题干不符,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D。
相关试题
我国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和形式有( )。
8.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保护教师权益的法律制度。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不包括( )。
1.对于教育法律救济的理解,正确的是( )。
8.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可以通过行政渠道、司法渠道和调解渠道进行法律救济。( )
10.仲裁裁决做出后,当事人不能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4.法律救济是由法律规定的补救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一种制度。其特征有( )
11.学生申诉制度具有与教师申诉制度相同的特征,即法律性、特定性和非诉讼性。( )
3.教育法律救济依其救济方式的不同,可分为( )。
10.下列哪一项不是教师申诉制度的环节?( )
5.下列选项中,是仲裁必须遵守的原则的是( )
在教育领域内,有两类特殊的法律救济制度,分别是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 )
1.教育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合法权益并保证法定义务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