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考帮APP
让考事变得更简单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事考帮
A
司法行为不具有国家强制力
B
准司法机构是国家司法机构的组成部分
C
当事人在选择准司法机构方面有自主权
D
当事人在选择准司法机构方面没有自主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准司法与司法行为的区别。准司法与司法行为主要有三方面区别:①准司法行为不具有国家强制力;②准司法机构不是国家司法机构的组成部分;③当事人在选择准司法机构方面有自主权。可知,D选项与C选项说法矛盾。
相关试题
从具体运用的角度来看,柔性的管理方法可分为( )。
关于柔性管理的优缺点的理解,以下( )是正确的。
一个组织是以刚性管理为主、还是以柔性管理为主,则完全取决于组织员工的素质、工作的性质及组织的文化传统。
准司法机构不是国家司法机构的组成部分。
()主要是研究如何调节和控制复杂的系统,使其按照预定的目标去运行。
关于刚性管理的优缺点的理解,以下( )是正确的。
在准司法活动中,行政主体一般只是对已经存在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确认和鉴定,并不对事实和权利义务进行调整。
柔性管理往往将员工置于消极被管理的状态,缺乏主动参与管理、参与决策的意识,自律自控能力低,限制了其积极性与创造性。
( )属于强制性工具。
组织系统的( ),即组织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作用、相互依存,从而形成一定的结构,组织的结构是否科学对组织的整体功能影响很大。
组织系统的( ),即组织的整体功能大于它的各部分功能之和。
在行政活动中,行政行为不对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