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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40.中学生林某喜欢做些小发明,近期发明了-种可调节型手机支架,张老师觉得很有创意且实用,很好地解决了网络授课中画面抖动问题,于是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将此项小发明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林某知晓后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起申诉,主张张老师侵犯了自己的发明权。这一法律关系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老师是主体,林某是客体

B

林某是主体,张老师是客体

C

张老师和林某是客体,支架发明是主体

D

张老师和林某是主体,支架发明是客体

正确答案 :D

解析

【金标尺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就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以及行为;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题干中,张老师(教师)和林某(学生)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手机支架发明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是客体。故 D 项符合题意。
A、B、C 项为干扰选项,故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