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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见乙拿着刀砍丙,使用木棍击打乙,甲的行为属于( )。

A

故意伤害

B

紧急避险

C

意外事件

D

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D

解析

法律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D项。

来源

2018年11月10日湖北省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