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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①③④
B
②③④
C
①②③
D
①②④
正确答案 :C
解析
法律常识。《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①属于排除妨碍,②属于消除危险,③属于停止侵害。①②③均属于情形(一),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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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世界航天大国都在积极开展空间碎片清除技术研究,提出了各自的清除方案。总的来看有两大类:一类是接触式,如机械臂抓捕、安装离轨装置等;第二类是非接触式,如用激光或离子束等进行推移。两类清除方式___________,都是要让碎片离开当前轨道,进入大气层烧毁。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2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作为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下列与调查研究有关的说法不准确的是( )。
嬗变 对于( )相当于 ( ) 对于 生肖
6、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守人民至上理念,突出现代化方向的人民性。关于现代化方向的人民性,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几项?①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进现代化最坚实的根基、最深厚的力量②现代化道路最终能否走得通、行得稳,关键要看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③现代化不仅要看纸面上的指标数据,更要看人民的幸福安康④政党要锚定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现代化更好回应人民各方面诉求和多层次需要
伪装型反侦查行为是指犯罪行为人通过采取相应措施来隐蔽自身、迷惑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行为,其主要表现为三类: ①栽赃嫁祸,通过将赃物、违禁品暗置别人处等方式来误导侦查方向;②主动报案,通过实施“贼喊捉贼”式的行为来蒙蔽侦查机关; ③制造伪证,通过假人证、不知情的人或一些特定物品,制造出虚假的不在场证明或者自己与案件无关的假象,以达到混淆视听、误导侦查视线的目的。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没有体现上述几类伪装型反侦查行为的是:
_______________。我们党当初为什么要创办中央党校?就是为人民解放事业培养骨干力量。90年来,各级党校特别是中央党校与党的事业同频共振、按需施训,教育培训了一批又一批领导干部,肩负起为党育才的神圣职责,推动党的事业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例如,党校创办初期,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一年多时间里共培训了1000多名干部;延安时期,中央党校常规班次培养各类骨干上万人,其中约65%的七大代表有中央党校的学习工作经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党校举办的主体班次共培训轮训干部8.8万人,其中省部级干部1.3万余人。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某地为工业企业提供相当于营业额2%的税收优惠,当地的A工厂原本预计当年会产生相当于营业额0.8%的亏损,在享受优惠政策后预计可以盈利300万元。问A工厂当年的预计营业额为多少亿元?( )
63.推进公交专用车道的开放共享,不等于废除公交专用通道,更不等于在城市交通治理中不再坚持“公交先行”的理念。理想状况下的公交专用通道共享,应该是在不影响公交通行效率的前提下,方便社会车辆的通行,从而在整体上提升道路交通的通行效率,而并非_____。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46、公共法律服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承担着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以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等职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法律意识增强,服务需求增长,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发展不平衡、设施不完善的短板日益凸显,一些地区尚存在法律服务资源紧张,人才经费保障不足,公众知晓率低等问题。因此,建设法治社会,亚待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这段文字意在强调:
量子理论描述了微观粒子的诸多反直觉行为,广义相对论描述了引力的本质,并做出许多_______的预言,比如黑洞、引力波、引力透镜等。这两种理论在各自领域都运作得非常好,却无法以一种_______的方式结合起来。因此,寻找能将这两种理论统一起来的量子引力理论,是物理学家最大的_______之一。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软件通常存在漏洞,攻击者为接近并操控目标主机,往往会主动寻找漏洞,攻击者会花费大量时间区分时间中“真正危险的漏洞”和“良性漏洞”,并在找到前者后实施攻击。因此有观点认为:如果添加大量良性漏洞欺骗攻击者,使其耗尽资源去寻找和测试那些毫无攻击用途的漏洞,将会减少对软件“真正危险的漏洞”的攻击,从而保证软件不被攻击者恶意控制。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观点?
现实生活中的案件事实总是相当复杂,很多时候国家机关一时难以查明案件真相。即使案件事实清楚,如果其性质处于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临界线上,在法律适用层面仍是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难点。行政执法人员与刑事追诉人员对相关法律的理解可能也会存在一定差异。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行刑衔接”不再是单纯的由行政执法到刑事司法的衔接,也可能是由行到刑再到行、由刑到行再到刑的衔接。正因为如此,有的法律明文规定了多环节的移送。这段文字意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