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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18.关于恢复用工的仲裁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李某是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该公司有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

B

李某不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该公司无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

C

根据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终止

D

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违法,劳动合同终止违法

正确答案 :B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BD。考查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仍属于全日制劳动者,只不过其采用特殊工时制度而已,用人单位解除其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否则解除行为无效,同理,更无随时终止之说。而非全日制劳动者则与之完全相反,作为唯一不受解雇保护制度保障的类型。《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劳动者工作差劲,沦为“末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胜任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对不胜任工作者不能径行解除合同,而应对其予以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时方可经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而解除合同。因此,考核为“末位”即终止合同的规章制度,明显与第四十条的规定相抵触,无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只能法定,不得约定,自然也不得在劳动规章制度中作出类似规定。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因内容违法而无效,不得依据违法的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来终止劳动合同。C项错误,不当选。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