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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2. 关于监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委托医院照顾自己患有精神病的儿子乙。乙在医院时损坏了他人的手机。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

大毛的女儿在某小学读书,该校属于寄宿制学校,在其上学期间,大毛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学校

C

小芳丧夫之后携带孩子改嫁,孩子的爷爷认为自己才是孩子最合适的监护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是孩子的监护人。该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D

甲乙两人有一子丙,丙9周岁。甲乙两人离婚之后,针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了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正确答案 :A

解析

【事考帮答案】A。考查法律-民法。
A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本选项中受托人医院并无过错,应当由甲承担赔偿责任。故A对。
BCD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学校作为教育机构,仅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
B项:大毛是其女儿的法定监护人,送其女儿去学校上学,大毛的监护职责并不随之转移。故B错。
C项:小芳是其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在小芳还未死亡的情况下,孩子爷爷无权请求自己成为孩子监护人。故C错。
D项:甲乙是丙的父母,二人均是丙的监护人,该监护身份并不因甲乙离婚而丧失。因此本选项中并不存在监护权争议问题,无需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指定。故D错。
综上,故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