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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王某想要李某死于车祸,于是和李某一起飙车,结果飙车的时候因为操作不当,李某当场死亡,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B
王某想要李某死亡,于是经常邀约李某喝酒,由于长期喝酒,李某肝脏严重损环,后患肝癌死亡,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C
王某与李某有仇,于是天天对李某进行语言羞辱,结果李某不堪忍受,跳楼自杀,王某的行为是造成李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故构成故意杀人罪
D
王某认为人死亡后可以远离痛苦,于是在家人食物中投毒,结果导致家人死亡,但王某本人被救活。后经鉴定,王某具有辨认与控制能力。经查实,王某小学毕业,平时比较迷信,虽然王某的行为出于愚昧无知,但仍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39.D【解析】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从客观上来说,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为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其特点是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使人的生命非自然终结。剥脱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既可以是作为,如刀砍、斧劈、拳击、枪杀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母亲故意不给婴儿哺乳致其死亡等;既可以是物理的方式,如刺杀、毒杀,也可以是心理的方法,如以精神冲击方法致心脏病患者死亡。但不管是什么杀人行为,都必须具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性。从主观上来说,故意杀人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A项错误,王某虽然想要李某死于车祸,但和李某一起飙车这个行为并没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性,导致李某最终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操作不当,王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错误,王某虽然想要李某死亡,但邀约喝酒这个行为并没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性,导致李某最终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肝脏受损、罹患肝癌,王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C项错误,语言羞辱并没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性,不属于杀人行为,王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D项正确,王某主观上具有杀害家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在家人食物中投毒的行为,且对自己的行为有辨认和控制能力,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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