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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题 (1)蓝天公司与长城公司之间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蓝天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3)蓝天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解析

(1)合同有效。因为合同是蓝天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签订的,对外代表公司。 (2)蓝天公司中止合同的行为是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蓝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