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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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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对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 法的根本目的在于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教育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合法权益并保证法定的义务履行。 故本题说法正确。
相关试题
我国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和形式有( )。
26.教育法律救济以侵权损害事实为前提。
13.学生对学校按照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的处分不服提出申诉。其被申诉人是( )。
3.当教师、学生或学校的权利受到行政机关的某种侵害时,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或手段,请求国家有关机关以强制性的方式来实现其权利,这时他们的权利才是真实的,才能被尊重。这种途径或手段被称为( )。
7.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日内,作出处理。
11.学生申诉制度具有与教师申诉制度相同的特征,即法律性、特定性和非诉讼性。( )
25.教育法律救济的行政救济、司法救济是由国家机关运用国家强制力实施的。
12.职权专属是法律救济的基本原则之一。( )
9.如果教师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教师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是( )。
4.法律救济是由法律规定的补救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一种制度。其特征有( )
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为教师制定的与教师教育教学等权利有关的法律救济制度,是一种行政性的申诉制度。
25.张老师因上课连续迟到,学校依据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其记过处分,并停发半年绩效工资,张老师不服处理结果,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诉讼,张老师的申诉不符合非诉讼的申诉制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