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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张某指定李某加工其所购玉石,李某在加工过程中不慎受伤,经张某同意,将未完成的活交给徒弟顾某。玉石加工完毕后,李某委托邻居王某将成品交付给张某,张某对此不知情。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因张某同意,若顾某加工的成品不符合约定,顾某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B

因张某同意,张某就李某将成品交给顾某加工的行为不享有解除权

C

因张某不知情,李某委托王某代为转交的行为无效

D

因张某不知情,张某就李某委托王某代为交付的行为享有解除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张某和李某之间所订立的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李某将工作交由第三人顾某完成,是经定作人张某的同意,因此,张某对此行为不享有解除权。B项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为B。 A项:经定作人同意将承揽工作的一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对第三人的工作向定作人承担责任。因此,本题中,若第三人顾某加工的成品不符合约定,则由承揽人李某对定作人张某承担责任。故A项说法错误。 C、D项:李某委托邻居王某将玉石成品交付给张某的行为,是基于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委托行为,此行为并不存在无效事由,张某就此行为也不享有解除权。故C、D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