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多选题 甲的妻子和父母均去世,三个儿子都已成家,大儿子家比较富裕,但不孝顺,二儿子孝顺,但在外地打工,无法照料甲,小儿子长期与甲共同生活。甲死后留有遗产10万元,应如何处理?( )

A

先由三个儿子协商,按他们的协议处理

B

若协商不成,三人平分

C

若协商不成,三儿子可以多分

D

若协商不成,大儿子可以少分

正确答案 :A C

解析

本题考查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项说法正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小儿子长期与甲住在一起,可以多分。故本题答案为AC。 B项: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四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大儿子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但未履行,应当少分,不是可以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