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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3.某工厂因违规向河流排放污染物导致下游甲的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甲可以要求某工厂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包括( )。

A

鱼死亡的经济损失

B

停止违法排放

C

处置死鱼所支付的费用

D

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上的损害,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一是精神上的损害,如受害人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本题中并没有出现甲受到任何的精神损害。故本题答案为D。
A、B、C项:《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赔偿的损失包括鱼死亡的损失以及处理死鱼产生的费用。停止违法排放属于消除污染的危险。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请考生注意题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