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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7.甲、乙结婚,生有一子丙。乙离家出走,甲与丙共同生活。甲立遗嘱指定其死亡后由其好友丁担任丙的监护人。现甲死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丁担任丙的监护人须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B

丁必须担任丙的监护人

C

丁可以不担任丙的监护人

D

丁和乙对担任丙的监护人有争议,则由丁担任监护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金标尺答案】C。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总则编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担任监护人的被监护人父母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遗嘱生效时被指定的人不同意担任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法定顺序监护)的规定确定监护人。B项错误,C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C。
A项:《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无须两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A项错误。
D项:丁和乙对担任丙的监护人有争议,应当由乙担任监护人,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