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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在2005年与乙登记结婚,2010年又与丙登记结婚,并生有一子,2015年甲与乙协议离婚,现甲与丙的婚姻( )。

A

有效

B

无效

C

可撤销

D

不成立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典。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重婚的婚姻无效。甲有配偶却仍与丙结婚的,构成重婚,应当认定无效。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知,虽甲与丙婚姻存在无效情形,但后甲与乙离婚,重婚的情形已经不复存在,甲与丙的婚姻转化为有效的婚姻。故本题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