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考帮APP
让考事变得更简单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事考帮
解析
如果光明公司全部股东均为私人,则甲与乙的行为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两非的主要区别在于:①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私有财产。②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相关试题
唯物主义都是可知论,唯心主义都是不可知论。
(1)甲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强奸罪),但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应当撤销假释吗?为什么?(2)甲的第二个盗窃罪,成立累犯吗?为什么?(3)对甲应如何处理?
新时代党的建设要突出政治建设。
简述未来股份制企业与党和政府的关系。
(1)本案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为什么?(2)被告裁定不予受理申请复议的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
大城市发展必须把妥善应对各种治理风险作为一项前置性工作。结合材料2,谈谈你对这项工作的看法。
(1)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其后果如何?(2)乙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何种合同保全措施实现债权?为什么?
宏观调控的目标是什么?
党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是相互联系的、相互渗透的有机整体。
简述社会公德的基本行为准则。
人民法院能否作出这样的判决?为什么?
(1)蓝天公司与长城公司之间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蓝天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3)蓝天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