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多选题 77.关于行政复议中申请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B

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C

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D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 :A B C D

解析

〔答案〕ABCD。金标尺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依据(一)、(二)、(四)、(五)项的情形,ABCD说法均正确。
故本题答案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