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单选题 2016年11月,某女大学生被精神病人甲当街捅死。事后经鉴定,甲在行为时无认知和控制能力。对于甲的法律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甲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B

应责令甲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C

政府应当对甲强制医疗

D

若甲有个人财产,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民事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责任能力。
《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据此,A、B项说法正确。必要时政府才会强制医疗,C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D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请考生注意题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