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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4. 张某与李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张某与李某离婚,甲、乙归李某抚养。李某与王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李某与王某居住,后李某与王某生下一女丙。张某和王某先后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甲、乙可以继承张某的遗产

B

甲和乙可以继承王某的遗产

C

乙不可以继承王某的遗产

D

李某和丙可以继承王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D。考查法律-民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A项:李某与张某已经离婚,互相之间没有继承关系,故A错。BC项:甲与王某之间属于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乙与王某之间属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故甲无权继承王某的财产,乙有权继承。故BC错。D项:李某是王某的配偶,丙是王某的子女,故D对。综上,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