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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4. 甲欠乙1万元,双方约定于2020年5月20日清偿,到期后甲未归还。此后,乙去广州工作,2022年3月15日乙在广州出车祸,昏迷,经多方治疗于2023年4月20日恢复健康。乙对甲的诉讼时效届满日为( )。

A

2023年5月21日

B

2022年9月16日

C

2025年3月16日

D

2023年10月20日

正确答案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D。考查法律-民法。《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本题中,乙发生车祸昏迷一直持续到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再计算六个月,即为2023年10月20日。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