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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2. 关于本案的仲裁及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一审法院未依原告请求裁定被告停工的裁定正确

B

双方的会谈录音带和会议纪要都可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C

对于海北公司提出的反诉,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D

原告关于管辖权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正确答案 :A C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ACD。考查法律-民诉法。A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孰是孰非在案件终结前无法确定,因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尚不明确,也不属于紧急情况,不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故法院的裁定正确。故A对。
B项:第九十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一)当事人的陈述;(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除侵害合法权益或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据外,其他只要能够证明案件的物品都可以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录音带在无疑点的情况下可以成为证据。但会议纪要属于人为记录的内容,需要经双方确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故B错。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四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故C对。
D项:第一百四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项 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第一百四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本案中海北公司明知道其与天南公司之间有仲裁协议,但在案件审理前并没有提出并应诉答辩,所以应该视为对仲裁协议的放弃,法院取得管辖权。故D对。
综上,故本题选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