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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6. 小王是恒山有限公司的员工,一入职便签订了一份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小王觉得自己不能适应这个公司,因此便提出离职。不料,公司久拖不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不符合法律规定

B

小王无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C

小王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D

小王有权提前3天口头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D。考查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A项:《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故A错。BCD项: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D对、BC错。综上,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