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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46. 贺某,17岁,高中毕业后因没考上大学就和父母进厂打工,在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后给自己买了一辆价值一万元的电动自行车。因贺某的家中有精神病遗传史,贺某在一次工作中受到刺激精神失常,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被送进医院进行治疗。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贺某因为只有17岁,所以购买电动自行车需要经过父母的同意

B

贺某17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买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C

贺某精神失常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父母可以主张贺某购买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无效

D

贺某,虽然17岁但此时可以把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买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D

解析

【金标尺答案】D。考查法律-民法。《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贺某虽然只有17岁,但进厂打工后他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的生活来源,此时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从事民事法律活动,故买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后虽然精神失常变为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并不影响其之前民事行为的效力。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