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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乙婚后购置一套商品房,但房产证只登记了甲的姓名。后来,甲、乙情感不和,此时甲擅自把房子卖给了并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

A

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

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

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D

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甲、乙是在结婚后购买的住房,即使是以甲的名义进行登记,其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甲处分房屋应当经过乙的同意,否则为无权处分。 《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即:“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由于丙购买房屋为善意,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符合善意取得要件,因此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丙。 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