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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孙某将他人一台价值9000余元的笔记本电脑偷回家中,经其父兄规劝,在失主发觉前,又偷偷送回原处。甲的行为属于( )。

A

犯罪中止

B

犯罪既遂

C

犯罪未遂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犯罪行为。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的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