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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3.李某,今年14岁,父母于上个月车祸双亡,有个刚满20周岁的姐姐。下列人员可以担任他的监护人的有( )

A

李某的祖父母

B

李某的姐姐

C

李某的舅舅

D

李某的外祖父母

正确答案 :A D

解析

考查法律-民法。《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第一顺序的监护人,必须从第一顺序里面选。第二顺序的监护人是不能越过第一顺序的。备注:顺位继承亦如此,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则第二顺位继承人靠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