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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徐某酒后多次辱骂掌掴刘某并扬言要杀掉刘某,刘某一再退让,后刘某在被徐某拿刀威胁恐吓时拳头反击导致徐某骨折,刘某的行为属于( )。

A

正当防卫

B

假想防卫

C

防卫过当

D

防卫挑拨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面对徐某的不法侵害,刘某的反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也没有造成重大损害,属于正当防卫。故本题答案为A。
B项: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C项: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D项:防卫挑拨是指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故意激怒对方,引诱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实行加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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