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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48.《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下列说法中与《教育法》中的有关规定不符的是( )。

A

我国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管理教育工作

B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C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D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确定教育形式的权利下放给具体学校

正确答案 :D

解析

【金标尺答案】D
【金标尺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故D说法错误,符合题意。
A项: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不符合题意,故排除。A项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B项: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不符合题意,故排除。B项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C项: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符合题意,故排除。C项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