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多选题 6. 甲幼年丧失父母,中年丧偶后未再娶,有乙、丙、丁三个子女。甲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我死后,存于银行的900万元全部由乙一人继承。”不料此后乙先于甲死亡,留下一子戊。现甲死亡,关于900万遗产说法正确的有( )。

A

丙、丁、戊都可以继承

B

丙、丁不可以继承

C

戊可以继承900万

D

戊可以继承300万

正确答案 :A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AD。考查法律-民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据此,题目中甲的遗嘱继承人乙先死亡,遗嘱处分的900万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此时甲的法定继承人包括丙、丁、戊(代位继承人),三人各分得300万元。综上,故本题选AD。
【本题已经审核无误,答案解析无误,请仔细阅读题目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