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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7. 某房屋登记簿上所有权人为徐某,但李某认为该房屋应当归己所有,遂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争议房屋归李某所有,但裁决书生效后徐某、李某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个月后,李某将该房屋抵押给丙银行,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房屋应归徐某所有

B

房屋应归李某所有

C

抵押合同有效

D

抵押权未成立

正确答案 :A

解析

【事考帮答案】A。考查法律-民法。《物权法》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据此,本题中,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裁决,直接改变了原来的物权关系,因此,裁决一生效,会立即引起物权变动,故李某自仲裁裁决书生效时即取得房屋所有权,李某虽未办理过户登记,但对李某取得房屋所有权不产生影响,因此徐某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故A错,B对。《物权法》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李某虽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但由于未经登记就将房屋抵押给丙,不发生物权效力,丙的抵押权未设立,故D对。根据区分原则,未经登记设定抵押,虽抵押权不能设立,但不因此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故C对。故本题选A。注:本题为选非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