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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6.某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与相邻研究院约定,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万元。据此,学校享有的是下列哪一项权利?( )

A

相邻权

B

地役权

C

建设用地使用权

D

宅基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答案】B。《物权法》第87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这是关于相邻关系中通行权(相邻权的一种)的规定。《物权法》第156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规定的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本题郊区小学为方便地铁乘坐才借地通行,不是最基本的通行便利,因此双方之间是关于地役权的约定,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物权法》第135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是在国家所有权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根据《物权法》第152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是利用集体的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故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