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多选题 7.针对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学校为严肃考风考纪,给何小萍记过处分是正确行使了其权利

B

学校采取公告形式处分学生,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C

学校没有掌握有效的纸质或录像证据,不能轻易认定何小萍有作弊行为

D

考场记录表上有马老师的签名,何小萍应当被判定为作弊并受到纪律处分

E

何小萍的离家出走,反映了其心理承受能力差,主要是家庭教育导致,与学校处分无必然联系

正确答案 :B C E

解析

【金标尺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 A项:学校有权对学生进行处分,但学校对何小萍的处分未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和程序完善,未正确行使其权利。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B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材料中,学校在没有实质证据的情况下,马老师认定学生作弊,并且学校采取公告方式处分何小萍,侮辱了何小萍的人格,侵犯了何小萍的名誉权。符合题意。 C、D项: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材料中,学校并没有掌握有效的纸质或录像证据,证明何小萍作弊。因此,不能轻易认定何小萍有作弊行为。C符合题意,D项不符合题意。 E项:材料中,何小萍受不了母亲的斥责,负气离家出走,反映了其心理承受能力差,和学校的处分无必然的联系。符合题意。 故本题答案为B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