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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16. 大甲与小甲是双胞胎兄弟。大甲娶妻乙,育有一子丙、一女丁。大甲死后有房屋三间,对于大甲的遗产无权参与继承的是小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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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

解析

【事考帮答案】√。考查法律-民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题大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乙、儿子丙、女儿丁。兄弟小甲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进行财产继承。故本题对。